吴菊
专职律师
职 位:专职律师
联系方式:18820908611
工作语言:普通话
执业证编号:14403202011217828
学历:本科
专业领域:
知识产权
客户及业绩:
l 代理上诉人(原审被告)安徽泾县聚德文化艺术品有限公司、骐轩国际贸易(深圳)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深圳市盈和皮具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二审。最高人民法院支持了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撤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侵权及10万元赔偿款的一审判决,并且驳回原审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l 代理原告深圳市罗丹贝尔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市荣睿和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维权案件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无效案件。
l 代理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市*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电子五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陈*华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二审、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无效、外观设计专利无效行政诉讼及再审案件。成功无效涉案外观设计专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涉案专利被无效的基础上撤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侵权及40万元赔偿款的一审判决,并且驳回原审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l 代理被告深圳信视电子有限公司与原告周恒志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一审、二审案件,两级法院均采纳了被告主张的不侵权抗辩理由,成功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详细介绍:
吴菊律师同时拥有律师执业证和专利代理师执业资格;拥有五年多知识产权业务相关经验,熟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处理的专利诉讼和专利无效案件合计近百件,同时撰写专利申请文件近百件,在知识产权方面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擅长处理各种机械类专利撰写、无效及诉讼案件。